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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修改)调研提纲

2009-04-30 17:09 , 访问次数: 710

各市建委(建设局)勘察设计处(科):
  根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安排,《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修改)列为今年常委会审议争取项目。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处已将《条例》修改征求意见稿,挂在山东省勘察设计信息网上,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同时,我厅近日将会同省人大法工委和省政府法制办就修改《条例》相关事宜结合全省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检查活动一并进行调研,请按以下调研提纲(不限于此)进行准备,共同配合做好《条例》的修改出台工作。
  一、勘察设计市场情况:包括勘察设计单位市场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有资质不符、越级承揽任务、压价竞争等行为;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情况;单位与个人资信情况,注册师执业行为是否规范等。
  二、勘察设计质量情况:包括是否有违反强制性条文等行为,建筑节能设计及抗震设防、超限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等。
  三、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情况。
  四、勘察设计管理情况:包括资质是否存在多头管理、勘察设计合同备案等。
  具体调研时间另行通知。


  二00九年四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山东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
电话:0531-87910322
技术支持:北京中科辅龙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