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设字[2009]23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在2009年全省勘察设计市场监督检查中,46家单位由于资质条件缺失等原因予以整改。其中,34家单位整改合格; 12家单位因整改不合格,相关资质证书予以撤销。现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市建委(建设局)和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处理意见将予以撤销的资质证书和资质证书专用章于2010年1月15日前上缴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附件:山东省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检查对限期整改单位处理结果汇总表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信息发布:陈伟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