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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批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0-01-08 09:27 , 访问次数: 1245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2009年我省评选出16名首批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根据修改后的《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就今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积极组织贯彻落实。
  一、申报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只能通过一个聘用单位提出申请,并只能申报一个行业类别。
  2、申报人员及其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和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信、齐全有效、准确无误,并且与申报表相符。
  3、各市建委(建设局)及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的规定,进行核实、汇总并择优排序后上报。
  二、申报材料
  1、各市建委、省直有关主管部门或中央驻鲁勘察设计单位的申报材料意见函;
  2、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人员审核情况记录表;
  3、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一式三份);
  4、附件材料(一式三份)。请统一制作为A4规格,按下列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封面、目录、推  荐信、身份证、学历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以及对应获奖项目的主要设计文件或图纸签字证明、主要技术成果、论文、著作、设计作品简介以及代表其设计水平和成就的其他有关材料(彩色扫描件)。
  5、申报材料的电子文件。其中2、3两项表格制作成word文件,其它为扫描件,名称由行业及申报人姓名共同组成(如张三申报建筑行业的勘察设计大师即可取名为建筑o张三odoc)。
  三、申报时间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及中央驻鲁勘察设计单位应于2月1日至5日将申报材料报送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累计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工作20年以上,应自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计算,本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时间可累计计算;
  2、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以评选当年6月30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3、申报人在填写申报表中的理论著作、研究情况,获奖情况,主要业绩及作品栏目内容时,请按内容的重要程度先后排序,同时与提供的附件材料相对应。
  4、有关奖项问题:
  (1)获奖项目应为申报行业类或与申报行业密切相关的奖项;
  (2)申报人必须为此获奖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
  (3)奖项证明材料:只有单位奖状的,需提供该获奖项目集体证书、原始申报表(含报奖人员排序名单,获奖单位法人签字,单位盖章);有个人获奖证书的,需提供个人获奖证书。如证书不能反映其排名情况,还应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该获奖项目报奖人员排序名单;
  (4)主要技术负责人是指负责某一项目的主要责任人(非行政),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人、审定人、审核人、设计人(编制人);
  (5)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理论水平方面:论文原则上应单独撰写,合著的应为第一作者;工程建设标准应为主要起草人(国标为前8名,省标、行标为前4名)。
  (6)设计作品简介应说明项目基本情况(名称、等级、完成时间、建成时间、本人承担角色等)和社会效应(使用情况、有无获奖、产生何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
  五、联系方式
  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玉琳  单宝艳
  电话:0531-87902747,0531-87087238
  传真:0531-87066033


  附件:1、
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
     2、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人员审核情况记录表
     3、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行业设置
     4、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信

二○一○年一月四日
(信息发布:陈伟钢)

主办单位:山东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
电话:0531-87910322
技术支持:北京中科辅龙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