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试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通知》(建科[2008]80号)文件精神,我部组织专家对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申请西北区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的材料进行了评审。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评审合格的西北区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月25日到3月1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来信请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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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建设部)(信息发布:陈伟钢)